vbvs 发表于 2004 年 7 月 25 日 00:06:00

下面是引用yaowen于2004-07-24 11:54 PM发表的 :
铁的依据: 3页3得

三天后向JGWY申请禁言一周.

这又何必呢
人家只不过说了这句话
又没有引起什么很严重的后果
我看禁言就不必了吧
你不会真的跟一个MM较真吧?
据我所知
她才读高三
你忍心吗???

赵子龙 发表于 2004 年 7 月 25 日 00:08:29

引用JGWY留言

1、这里容不下人身攻击和辱骂他人。所以,敢在这里破坏论坛秩序的都将受到惩罚。
2、版主有权行使他职权范围内的任何操作,版主的操作都代表了论坛。所以,请受到惩罚的人记住这一点。我们不能容忍任何人挑战论坛的权威。

http://jglt.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2919&toread=1&fpage=1

引用 JGWY 留言
我不想也不需要再向你解释什么,她纵有千对万对,但她错在敢于挑战论坛的权威。

是不是需要我把她骂人的短信发表出来?????

fst 发表于 2004 年 7 月 25 日 00:12:01

下面是引用yaowen于2004-07-25 12:08 AM发表的 :
引用JGWY留言

1、这里容不下人身攻击和辱骂他人。所以,敢在这里破坏论坛秩序的都将受到惩罚。
2、版主有权行使他职权范围内的任何操作,版主的操作都代表了论坛。所以,请受到惩罚的人记住这一点。我们不能容忍任何人挑战论坛的权威。

.......
我的帖子是李虚管理员移过去的~
你又把它删除~
那你是不是在挑战论坛的权威呢~???

122431 发表于 2004 年 7 月 25 日 00:12:54

下面是引用yaowen于2004-07-25 12:08 AM发表的 :
引用JGWY留言

1、这里容不下人身攻击和辱骂他人。所以,敢在这里破坏论坛秩序的都将受到惩罚。
2、版主有权行使他职权范围内的任何操作,版主的操作都代表了论坛。所以,请受到惩罚的人记住这一点。我们不能容忍任何人挑战论坛的权威。

.......
你覺得這樣做有人會服你嗎?
不用多說,你看看這帖子留言的人就知道了!!!!
我知道和你說什麼也只是浪費時間

vbvs 发表于 2004 年 7 月 25 日 00:13:08

我刚刚在QQ上跟她说了
她也说过不会再闹了
还请yaowen不要申请禁言吧
毕竟她这是第一次

赵子龙 发表于 2004 年 7 月 25 日 00:14:27

我没看到也没听到,为什她敢骂不敢公开赔礼道歉?

我一天被骂几十次,但是如果当事人不公开骂,我懒得去理会,公开了就需要维护我的个人尊严.

vbvs 发表于 2004 年 7 月 25 日 00:23:44

她也没有公开骂你啊
我想这件事也没有造成什么很严重的后果
帖子删掉也就没什么了
何必呢?
闹翻了谁也没好处啊

fst 发表于 2004 年 7 月 25 日 00:24:18

下面是引用yaowen于2004-07-25 12:08 AM发表的 :
引用JGWY留言

1、这里容不下人身攻击和辱骂他人。所以,敢在这里破坏论坛秩序的都将受到惩罚。
2、版主有权行使他职权范围内的任何操作,版主的操作都代表了论坛。所以,请受到惩罚的人记住这一点。我们不能容忍任何人挑战论坛的权威。

.......
你别动不动就什么别人的短信发出来~
你发出来呀~
我骂你什么了~
别太搞笑了~
本姑娘自信还没讲过粗话~
只是有些人~
你现在就删了我的ID我都没意见~

vbvs 发表于 2004 年 7 月 25 日 00:33:13

下面是引用fst于2004-07-25 12:24 AM发表的 :

你别动不动就什么别人的短信发出来~
你发出来呀~
我骂你什么了~
别太搞笑了~
.......
MM算了啊
你要是以后真不来了或者被删ID
我想肯定很多人都该有意见了
还是下了休息去吧
老上网对申请也不好


最近TMD天太热,我也得去冲个凉去了

勇者天空 发表于 2004 年 7 月 25 日 01:23:31

我想说:
这空间还可以申请....不要这样T了.不然成什么样子?难道大家不知道这些新人每天张口开口就要空间吗?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叫他们多看些教程,自己动手,不要老是这样子叫人给.......

(2004-07-24 22:28:51)   ·*********
你帮我申请个个人的吧

这是昨天人家在QQ上叫我的.我没有能力...........

yaowen 对金光论坛的贡献大家是有目共睹的........希望大家尊重他(不管谁对谁错)......他的离去将会是金光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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