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韵文化 发表于 2006 年 6 月 2 日 19:19:29

原帖由 懑梵 于 2006-6-2 19:14 发表
不知道楼主相信不

我在金光好歹也混到了总版这地步 可我也不敢公然的发一个帖子出来 说我要招连接。

小V或者别的管理并不是专门冲着你的 而是对所有的人都这样

如果 每个人都来发一贴这种水 我想谁也受 ...
不知道说我不对的人仔细看了没?我没说删我帖不对,我是说管理尺度问题!比如灌水!偶也不是针对某一个人(比如V)

waitme 发表于 2006 年 6 月 2 日 19:24:57

LZ还要在学习下啊...........

龙韵文化 发表于 2006 年 6 月 2 日 19:33:43

原帖由 waitme 于 2006-6-2 19:24 发表
LZ还要在学习下啊...........
终于出师了,也明白了一些想在金光生存的潜规定,偶走也

vbvs 发表于 2006 年 6 月 2 日 20:24:54

http://www.jgwy.net/bbs/thread-16720393-1-1.html

这个帖子置顶快半年了
你自己眼睛呢
违反规定被删了还好意思在这叫嚣
下次再发就不止删帖这么简单了

vbvs 发表于 2006 年 6 月 2 日 20:28:26

在论坛人气低糜的时候
灌水是允许的
要是你的论坛的话
你也希望别人去你论坛灌水提高人气吧
你违反规定就是错的
居然还好意思找这么一堆借口
第一次见你这样脸皮厚的

vbvs 发表于 2006 年 6 月 2 日 20:30:40

每天我都要删N个招链接的帖子
今天可乐泡咖啡也是这样的帖子被我删了
你可以去问他
怎么不见他像你这般蛮横嘴脸
我们就事说事
如果大多数人觉得我在这事上做错了
我马上向你道歉,立刻辞职!

njf911 发表于 2006 年 6 月 2 日 20:34:17

关注

yanhua 发表于 2006 年 6 月 2 日 20:42:11

我曾经也被删过!没有什么?

ljweb 发表于 2006 年 6 月 2 日 20:48:54

呵呵,常在论坛票呀,哪有不删贴的呀,正常的,,,我刚就被删了一贴。嘿嘿。。。

伤心♂oO○ 发表于 2006 年 6 月 2 日 20:50:12

该删就删~~
V猪做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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