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glufeng 发表于 2011 年 7 月 14 日 16:07:36

刘德华为诈骗犯写求情信 望法官从轻发落



  刘德华、许冠杰同时为一个诈骗犯写求情信。这个人就是有“内地演唱会之父”、人称“Ba叔”的陈达志。
  中科环保前主席陈达志因在2004至2005年间串谋中科环保前高层,挪用中科环保及中国环保电力 (现称中国富强集团)两家上市公司资金,再造假账掩饰盗款,涉款7200万港元。日前案件判决,辩方向法庭呈上
  17封求情信,当中包括天王刘德华、歌神许冠杰、导演徐小明、尔冬升等。刘德华在求情信中表示:Ba叔非常乐于助人,他已经认罪,他的名誉、生意及信用已经受损,希望法官能从轻发落。最后,Ba叔被判入狱3年,并被禁出任公司董事8年。
  按照香港的法律,“求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香港“求情”表示“要求轻判”。 宗合
(责编: 水门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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