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公布全国气象部门三公经费情况
人民网北京7月20日电 中国气象局19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全国气象部门“三公经费”情况。全文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现将全国气象部门201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和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如下:
一、气象部门基本情况
气象部门承担全国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以及组织指导全国气象防灾减灾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任务,实行国家、省、地、县垂直管理体制,共有预算单位3277个,包括中国气象局机关和16个在京直属事业单位、31个省(区、市)气象局和4 个计划单列市气象局及283个直属事业单位、330个地(市)气象局及198个直属事业单位、2414个县(市)气象局以及县以下气象台(站)。全国气象部门共有职工99496人,其中在职职工 68191人,离退休职工31305人。气象部门具有预算级次多、单位数量大且分散、工作覆盖面广、业务服务任务重等特点。
二、201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0年全国气象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数为22738.55万元,中国气象局机关及16个在京直属事业单位支出占12.26%,31个省(区、市)气象局、4 个计划单列市气象局及283个直属事业单位支出占22.84%,330个地(市)气象局及198个直属事业单位支出占28.91%,2414个县(市)气象局及县以下气象台(站)支出占35.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838.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940.73万元,公务接待费3959.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838.28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世界气象组织、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国际地球观测组织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会议,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缔约方大会及其附属机构会议、全球气候服务框架高级别会议,执行与23个国家和地区的双边气象合作项目,以及国际气象学术交流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940.73万元。其中车辆购置支出6503.14万元,为430个气象局(台、站)更新购置移动气象观测、移动气象台、气象应急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公务等用车。车辆运行维护支出10437.59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省(区、市)、地(市)、县(市)气象局(台、站)机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车辆运行维护支出总量大的主要原因:一是气象装备定期巡检维护维修任务重;二是气象台站分散,交通线长,费用高;三是边远艰苦气象台站生活后勤保障量大;四是近年来突发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服务保障频次高。
(三)公务接待费3959.54万元。其中国家、省、地、县气象局(台、站)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科研活动的接待费3794.54万元;外事接待费165万元,主要为接待世界气象组织及其成员、国(境)外政府部门及有关机构的官员、专家来访、考察、交流等活动支出。
三、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1年全国气象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1360.93万元,比2010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377.62万元,压缩6.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348.21万元,比2010年减少490.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564.09万元,比2010年减少376.64万元;公务接待费3448.63万元,比2010年减少510.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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