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ffj 发表于 2011 年 7 月 21 日 22:10:58

中国红十字总会与分会仅存在业务指导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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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11年7月13日中国红十字会官网发布的信息。刘建平 制图
  7月19日深夜近零点时分,中国红十字总会在其网站上公布了财政部“三公经费”拨款情况,将其官办色彩彰显得愈加明显。
  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财政批复中国红十字总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共计152万元,其中用于公务出国(境)费107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2011年财政批复总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共151.16万元,2011年比2010年减少0.84万元。
  中国红十字总会相关负责人昨天告诉早报记者,一两天以后会将“三公”经费状况在其网站上进行进一步说明。
  对此,原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昨天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称,相比起来,中国红十字会所筹集的社会善款资金流向状况更值得关注,而在这个问题上,中国红十字会的公示公开还做得很不足。
  “中国红十字会的社会募集资金应该公示公开,参照国际红十字会的标准,除了少部分不能公开的项目之外,要做到完全透明。”王振耀说。
  原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南都公益基金会现任理事长徐永光昨天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19日所公布的中国红十字会“三公费用”只是披露了它作为政府体制一部分的经费问题,而对于所筹集的善款部分并没有进行披露,“中国红十字会方面已经做了表态,会推出公开透明的捐款管理信息网络平台,这个网络查询平台他们说争取在7月底上线。对此,我们也很期待。”
  至早报记者截稿,中国红十字会所述的信息平台仍未见踪影。庞大的红十字会,运作依旧保持其一贯神秘。
  由“国务院领导联系”
  中国红十字会官网信息显示,中国最早的和红十字有关联的组织成立于1904年,至今已有107年历史。1950年8月2日,在北京召开中国红十字会协商改组会议,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会改组事宜。会议明确规定,中国红十字会为“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卫生救护团体”,定名为“中国红十字会”。周恩来总理亲自审阅了改组报告,并亲笔修改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这次改组,为新中国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由卫生部代管,1994年改由国务院直接领导联系,是经国务院批准免于在民政部登记的21个全国性社团之一。”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早前在给早报记者的电邮中说道。
  据中国红十字会官网信息显示,1999年12月29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通知,“经报请中央编委领导批准,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由‘卫生部代管’改由‘国务院领导联系’,理顺了总会的管理体制,同时也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的工作。截至2002年10月,全国已有29个省级红十字会理顺了管理体制。
  王汝鹏称,中国红十字会的地位的确比较特殊。
  “它有政治优势,世界各国,元首、国王、总统一般都是红十字会的名誉会长,我们国家也是。”
  目前,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为国家主席胡锦涛。
  之前曾有媒体人士质疑称,中国红十字会至今未加入国际红十字组织。王汝鹏对此表示:“那完全是不负责任的言论。”
  王汝鹏称,中国红十字会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也是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领导成员。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第一个在国际上获得承认并恢复合法席位的组织。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官网信息,1952年8月,第18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惟一合法的全国性红十字会。这是新中国在国际组织中恢复的第一个合法席位。
  经费的主要来源有四种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国家主席令公布施行。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红十字会工作做了规范,从此,中国红十字会走上依法建会的轨道。
  据王汝鹏介绍,目前中国社会团体中有国家立法的只有两家:一是工会有《工会法》,二是红十字会有《红十字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但也同时规定:“人民政府对红十字会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红十字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有关的活动。”
  “红十字会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益慈善组织,准确讲,它是人道救助组织。它既要承担一般慈善组织的职能,如扶贫济困、助医助学、救灾救助等,它还要承担政府委托或特殊交办的工作,如动员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国际人道援助、民间外交等,这些特定的工作职责正是它与一般公益慈善组织的重要区别。”王汝鹏说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有四种:“一、红十字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三、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拨款。”
  对于财政拨款,王汝鹏称,世界各国的红十字会都与政府关系密切,政府都有向红十字会拨款提供经费支持。国外红十字会的政府拨款比例比中国要大得多。英国、挪威、澳大利亚等国家政府向红十字会拨款的比例占红十字会总收入的70%以上。
  “而以我们(红十字会)总会为例,政府每年的拨款只占总会收入的10%左右。因为我们的工作人员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政府的拨款主要是帮助解决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行经费问题,但这并不改变中国红十字会的社团属性和民间性质,我们开展国际国内的人道援助主要还是依赖向社会募捐。”王汝鹏说。
  最新的“组织机构图”
  中国红十字会是个庞大的“群族”。
  据中国红十字会官网2011年7月13日发布的“中国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图”显示,中国红十字会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按隶属关系,其依次下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执委会三个层级(见附表)。
  目前,中国红十字会有31个省级分会、333个地级分会、2860个县级分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会,铁路和商业系统红十字会,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有7万个基层组织,团体会员单位12万个,志愿者113.2万人,会员总数2398万人,其中青少年会员1549万人。
  王汝鹏解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即上述的中国红十字会)与分会的关系是业务指导关系,依据《红十字会法》,各级红十字会组织都要开展“三救三献”(救灾、救助、救护,义务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以及国际人道法传播、红十字青少年等方面的工作。
  在上述机构图中,中国红十字会特意注明,其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以及地市级红十字会、县级红十字会、基层红十字组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之间,仅存在业务指导关系,而非领导关系。
  “上级红十字会对下级红十字会都要进行部署和指导。但上级红十字会不负责下级红十字会的人事管理、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的划拨,这与工青妇、残联、文联等人民团体的组织管理模式是一样的。”王汝鹏说道。
  王汝鹏称,红十字总会对分会的监管主要是业务方面的监管,比如布置的工作是否按要求落实,拨付的救灾款物是否及时安全分发到位等,主要监管方式有自上而下的内部监督检查,也有外部审计和第三方评估,同时还要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不过,因备受关注的“郭美美事件”,2011年7月1日中国红十字总会曾发出关于“暂停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一切活动”的声明称,邀请审计机构对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成立以来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商请中国商业联合会成立调查组,调查媒体所反映的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运作方式问题。在此之前,暂停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一切活动。
  “如果仅仅是业务指导关系,中国红十字会有何权限暂停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一切业务活动?”有社会人士质疑道。
  红基会与红十字总会
  “中国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图”显示,由中国红十字会领导的直属单位还包括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简称中国红基会)。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网显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主管、经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2008年,中国红基会被民政部授予“5A级基金会”。
  中国红十字会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办公地点临近,均位于北京东城老城区狭窄而深长的胡同里,两处办公地点相隔约4公里。
  早报记者7月4日通过实地探访时看到,中国红十字会在北京东城区北新桥三条8号的一幢五层的黄白色小楼里办公,办公楼并不繁华,反而略显陈旧。和网上的人声鼎沸相比,处于风口浪尖的中国红十字会办公大楼显得过于清静,当日进出大楼的人很少。而立在路口的指路牌 “中国红十字总会赈灾募捐地点”,非常醒目。
  早报记者刚说明来意,即被门口的保安挡住,“没有人接受采访,不让进。”
  与此相隔约4公里远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位于北京东城区东单北大街干面胡同53号,同样很安静。其宣传部有关人员表示,“现在没法安排采访。”
  早报记者在现场看到,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同一地点办公的还有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训练中心、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中国红十字会宾馆、总会机关服务中心等中国红十字会下属单位,六块不同单位名称的牌匾排列挂在门口围墙上,办公楼所在的小院略显拥挤。而红十字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和总会报刊社也在同一条胡同,与此相距约200米。
  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这两个上下属单位的人员任职互有交错。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网显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名誉副会长是原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江亦曼,理事长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副会长、党组副书记郭长江。此外,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理事名单中,有5位来自中国红十字会,包括: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赈济救护部部长王平,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织宣传部部长王世涛,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筹资与财务部部长查慧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龚怡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报刊社社长兼总编辑吴苾雯。
  目前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共有22名理事,理事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机构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等。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章程》规定,理事会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需要指出的是,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红基会的收入与支出
  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除了隶属关系,各自的职能有何分别?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是否为中国红十字会的资金管理机构?两者在募集资金、慈善项目管理上是否各有分工?目前,公开资料均无处可查。
  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昨天告诉早报记者:“红基会的管理是依据基金会相关条例,而中国红十字会的管理是依据《中国红十字会法》,他们的法律依据不同。此外,红基会和中国红十字会的财政、人事等都是完全独立的。红基会没有政府身份,其每年所获得的来自于财政部5000万元的款项并不是属于财政拨款,而是政府给予救助白血病孩子项目的经费。但二者确实在社会募捐上有一些同质化的趋势。准确地来说,中国红十字会可以被称作为人道主义救援机构,主要在自然灾害发生时,进行社会募捐;而红基会可以被称作为慈善机构,它旗下有57个基金会,活动业务范围比中国红十字会更广泛,更灵活些。 ”
  曾在中国红十字会担任领导职务的一位人士向早报记者简单解释称:“红十字总会更多的是行政职能,同时接受募捐;红十字基金会则多是靠项目支持,以项目来组织募捐获得资金。红十字基金会是按照我国的基金会设立管理条例来运作的,是独立法人。”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章程》显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中国境内外(境外募捐活动须事先经中国红十字会同意)。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800万元,来源于企业和个人的捐赠。
  该章程还显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收入来源于:组织募捐的收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投资收益;其他合法收入等。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开展红十字人道救助活动;资助和支持医疗、教育、老年、扶贫等社会福利事业。
  根据《中国红十字基金会2010年度审计报告》,中国红基会截至201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约7.27亿元,其中货币资金约7.24亿元,对外投资0元,应收款项44.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76.98万元,累计折旧164.7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约212.24万元。
  2010年,中国红基会年收入6.12亿元,其中捐赠收入约5.38亿元,政府补助收入5000万元,投资收益为0,其他收入2413万元。
  2010年,中国红基会支出6.565亿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6.47亿元,管理费用818万元,筹资费用90.54万元。当年,中国红基会公益事业支出约6.46亿元,上一年度收入合计2.51亿元,公益事业支出占上一年总收入的比例为256.89%,工作人员工资福利286.25万元,行政办公支出532.16万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该年度支出的比例为1.25%。
  根据《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章程》,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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