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1.6亿元假币案主犯获死刑 称愧疚牵连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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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现场,主犯肖桂宏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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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来听判的家属失声哭泣。
本报东莞讯 (记者钟达文 通讯员王创辉)昨日,轰动一时的东莞1.6亿元特大制造假币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主犯肖桂宏被判处死刑,其余15人分别被判处死缓至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至6万元不等。包括主犯肖桂宏在内的多名被告人均表示将会上诉。
据统计,涉案的假币共计1.697565亿元,其中5600万元已经售出,无法缴回、而剩下的超过1.1亿元假币被公安机关当场缴获,尚未流入社会。
制造假币获利180万元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在2009年5月至9月,肖桂宏及其弟肖林宏伙同他人曾在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伪造1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同年9月5日,公安机关在深圳的这一窝点当场缴获面额共计278.5万元的假币成品。2009年7月中旬,肖桂宏、张凤娟伙同陈能超前往东莞市寮步镇某手袋厂与蓝方国商定,以每月2万元的租金承租该厂首层作为制假窝点。
2009年8月中旬,赵超友纠集何爱氏、郭兴武等人在寮步制假窝点24小时轮班印制2005年版10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同年9月3日,寮步制假窝点成功伪造总面额约5600万元假人民币。其后,肖桂宏雇佣严某兴负责具体销售及收取赃款,5600万元假币已售出,共获利约180万元。
2009年10月,肖桂宏、蓝方国、赵昭友三人合作烫假币的金属线,再提供给寮步制假窝点印制假币。同月,赵超友纠集了牟某成、张某平在蓝方国位于东莞东城区温塘社区某别墅中烫假币的金属线。2009年10月25日,肖桂宏等人又纠集何爱氏、李绍波、郭兴武等3人在寮步制假窝点再次印制2005年版100元面额的假币。
2009年11月1日,公安机关在上述窝点现场缴获总面额1.109715亿元的2005年版100元的假币半成品以及作案工具一批。
亲戚、老乡组成犯罪团伙
据介绍,整个犯罪团伙一共16人,主要由“老乡”构成。何爱氏等5名印刷假币的工人为四川籍老乡,首犯肖桂宏等8人则是广东电白籍老乡,其中甚至还有“兄弟连”、“父子兵”、“夫妻档”。肖桂宏与肖林宏是兄弟,蓝方国与蓝宁博是父子,张凤娟和陈能超是母子,蓝方国与吴亚娣是夫妻,严中兴和伍辉立是情人。而在昨日的宣判大会上,不少被告的家人也到场,多名旁听家人一度哽咽,甚至情绪激动痛哭流涕。
据法院介绍,本案涉案的假币共三笔,分别为5600万元、1.109715亿元和278.5万元,总计1.697565亿元。其中第一笔5600万元假币已经售出,无法缴回,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剩下的过亿假币中,1.109715亿元是半成品,278.5万元是成品,但均已经被公安机关当场缴获,尚未流入社会。
主犯:现在十分后悔
庭审后肖桂宏明确表示将上诉。肖桂宏告诉记者,制造了如此大量的假币,他个人获利不过数十万元。肖桂宏表示十分后悔。不过最让肖桂宏愧疚的是,把弟弟肖林宏也拉进了犯罪团伙。根据法院的判决,肖桂宏的弟弟也被判决1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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