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震造成12人受伤 30余间民房受损
新华网乌鲁木齐8月11日电 (记者曹志恒 周生斌) 记者从新疆喀什地委办公室获悉,11日16时许发生在喀什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以下简称克州)交界处的5.8级地震已经造成喀什地区伽师县12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30余间民房受损。
喀什地委办公室负责人称,震中位于克州境内十八盘水磨和喀什地区伽师县西柯尔库勒镇附近。西柯尔库勒镇距离伽师县城90公里,距离喀什市200多公里。
西柯尔库勒镇党委书记阿里木江告诉记者:全镇有3000多人,地震未造成人员死亡;全镇的200多套房屋中,有30套左右的房屋倒塌,其他房子出现不同程度开裂、破损。据已经赶到灾区的伽师县救援人员称,灾区道路部分损毁,地面隆起、开裂。
伽师县宣传部副部长吕林介绍说,地震发生后,伽师县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当地公安、医疗、消防、武警及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距离伽师县城90公里之外的震中——西柯尔库勒镇。喀什地区民政部门也紧急调用140顶帐篷运往灾区。正在伽师县调研的喀什地区主要领导已经赶赴西柯尔库勒镇组织抗震救灾。
记者另从南疆消防指挥部了解到,18时50分,南疆消防指挥部调集新疆喀什消防支队7辆车36名消防官兵以及3条搜救犬、新疆克州消防支队2辆车15人,带着生命探测仪、破拆器、野外照明设备、起重器等抢险救援装备,前往西柯尔库勒镇参与救援。
接到灾情报告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分别打电话对受灾群众表示慰问,并指示喀什地区党政部门要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张春贤要求:一要全面摸排灾情,详细了解人员伤亡的情况;二要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救治伤员;三要妥善安排好群众的生活,通知所有群众今晚暂时从房屋中撤出,避免余震引发更大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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