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o599 发表于 2011 年 8 月 12 日 21:32:54

香港两名市民冲撞曾荫权受审



  南都讯 记者 吴怿 发自香港 昨日有两宗受关注的冲撞香港高官案分别在法庭审理,一是关于两位市民今年三月冲撞特首曾荫权,以及另两位市民四月初在公开活动上抢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话筒。
  不能容忍违法示威行为
  今年3月1日,曾荫权在出席一项公开活动时,遭遇市民反映诉求,一些情绪激烈的市民甚至突破封锁线走到跟前,在警方与抗议人士的拉扯间,有两名抗议者涉嫌撞伤曾荫权腹部。随后,曾荫权忍痛出席另一活动后赴医院检查,医生称其左胸骨和肋骨位置受伤红肿,此后两名男子被控扰乱公众秩序。
  该案件昨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进行结案陈词,押后至下月2日裁决。控方律师表示,人权法及基本法没有赋予示威人士作出非法行为的权利,假如有人在示威期间杀人放火,不应因为是示威行为而被容忍,强调示威权利只是在和平的情况下才受到保障。
  辩方律师指出,只要无破坏社会安宁就是和平示威,但要求示威者很守秩序,这个底线并不妥当。辩方表示,示威是为了让社会反思现状,所以部分行为会有冒犯性或会令人厌恶,但强调并非要为滋事分子取得通行证。
  抢麦者否认控罪
  无独有偶,另一宗香港市民冲撞官员的案件昨日也在法院审理。今年4月,两位香港市民在参加一个公开活动时,趁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发言时冲上讲台,把话筒抢走,郑汝桦险些被撞倒,有关发言也被迫中止。两名市民随后被警方拘捕,并被控公开地方行为不检。
  昨日该案件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但两人否认控罪。由于两名被告未聘请律师,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下月8日做审前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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