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穆棱1名嫌疑人指认现场时跳楼死亡
中广网哈尔滨8月12日消息(记者杨沼畔)8月9日,黑龙江省穆棱市发生一起犯罪嫌疑人跳楼死亡事件。穆棱市人民检察院今天(12日)通报了相关情况。
死者王德洋(男,20岁,穆棱市八面通林业局三兴经营所人)系穆棱市公安局破获的“20110804”盗窃摩托车犯罪团伙成员之一。
8月4日,穆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将犯罪团伙成员侯为兴、汪江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供述王德洋系其同案,并参与了4起盗窃摩托车案件。当晚,刑警大队抓捕王德洋未果。8月5日,王德洋迫于压力,在父母陪同下到穆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王德洋投案后,仅向公安机关交待参与了一起盗窃摩托车案件,未如实交待其余犯罪事实,且该案系团伙犯罪,故穆棱市公安局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羁押于穆棱市看守所。
8月9日11时许,王德洋被带到穆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711房间等待辨认赃物。11时50分左右,2名民警带王德洋在七楼等待电梯,准备到公安局后院辨认其伙同侯为兴、汪江盗窃的摩托车时,王德洋谎称要吐痰,乘民警不备,挣脱民警控制跃过七楼窗台跳楼坠地。王德洋跳楼后,公安局有关同志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经医务人员抢救验证,王德洋已经死亡。随即,公安局向检察院报案。
8月11日下午,穆棱市人民检察院应死者王德洋家属要求,委托死者家属指定具有法医鉴定资质的牡丹江博爱医院司法鉴定所对王德洋进行医学鉴定。8月12日上午,牡丹江博爱医院司法鉴定所法医对王德洋尸体进行了解剖检查。经检查:1、无加害性损伤,排除生前加害性致死;2、心脏破裂、肝脏破裂、脾破裂。损伤符合高处坠落所形成的脏器复合伤,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3、身上其他外伤应当与高空坠落一次形成。鉴定结论,结合现场和尸体解剖认定,王德洋系生前高处坠落死亡。
现穆棱市公安局2名责任民警先前已被采取禁闭措施,民警的直接领导和主管局领导已被停止执行职务。穆棱市委、市政府已经成立“8.9”事件联合调查组,并于8月12日中午召开了情况通报会,向各级媒体通报了该事件情况。
目前,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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