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xen 发表于 2011 年 11 月 2 日 13:00:42

QQ聊天欲抢劫被抓 网友热议“隐私”成罪证

@南都深圳读本:【QQ聊天欲抢劫被抓,该不该抓?】大运前夕,三网友QQ聊天相约购买麻醉枪抢劫,还没行动即被网警发现,三人被抓。其中之一的王某的代理律师认为,王既没实施抢劫,也没为抢劫犯罪准备工具,够不上《刑法》上的犯罪预备。我发起了一个投票【QQ聊天欲抢劫被抓,抓人妥否?】

网聊商谈抢劫,被网警监控查到,三名男子还未出手便被逮捕,这本是一件看起来振奋人心、成功打击犯罪的新闻,可是仔细想想,总觉得有点不对。人家网聊你是怎么知道的?还没犯罪,甚至只是口头商讨阶段,能否定为犯罪预备?昨日,这个新闻被@南都深圳读本放到网上,顿时引起网友大讨论,相关投票也很火爆,迅速成为新浪微博和移动微博的热门话题。

支持抓

@梅林关外一枝花坚决支持警察扼杀犯罪于萌芽:“将犯罪分子扼杀在罪恶的摇篮中,我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警察叔叔很了不起。(怕泄露)隐私你还去上网?(怕泄露)隐私你还去买枪?隐私再大也大不过公众安全吧?律师说得也没错,但一个心存剥夺别人生命(想法)的人,也不配别人给予他同等的隐私权利。”@娟小小更是举了一个例子:“这个就跟你老公跟别的男人在QQ聊天调情一样,他们在网上打得热火朝天,难道你就不生气了?你能用你老公还没跟人上床来安慰自己吗?等上床后才来抓证据,你玩得出来么?警察识破了,我倒觉得是一种幸运,杯具还没有发生。”@smile兰子理性分析道:“想想暗号应该也不会贯穿聊天的始终,网警应该没有断章取意,而是有经过一番仔细查证,才最终判定他们的罪行的。现在网络那么发达,把聊天记录作为破案的一种手法是个不错的选择。”@听说君君是个疯子也赞成警察的举动:“有这样的犯罪意识下一步说不定就行动了。难道要等抢劫了才抓?那自杀的在他还没死之前是不是就不用救人了?”

反对抓

有人赞成,也有人反对。@blag525vam就说:“‘穷啊,怎样才能发财呢?抢银行吧!不想工作怎么办?傍个大款呗。’这种话我跟熟人之间就经常说,如果真要抓估计被抓好多次了。”@小徐安也说:“那QQ聊天欲脱衣是不是算卖淫啊?QQ讨论罂粟怎么种是不是贩毒啊?”@Mr-Dream海认为警方取证有问题:“取证途径就是违法的,违法获得的证据不可以作为定罪依据的。”@嫦认为聊天记录不能作为证据:“聊天记录当犯罪证据?没有真凭实据,不可信,这么下结论,未免有些草率。”微博认证为法律专业人士的@广州律师-胡周雄也反对抓人:“支持王某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这种取证手段也不光彩。”@aagun更是讽刺道:“那些经常在网上问候对方女性成员的小心了,随时会被起诉强奸未遂。”

关注隐私

除了关心三个青年是否应该被抓以外,更多网友表达了对QQ聊天记录被监控、隐私泄露的担心。@追梦sun很傻很天真地问:“我觉得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网警怎么得知QQ聊天的信息的?难道是监控吗?”@Danny田也发出同样疑问:“这个问题讨论之前是否要问,为什么私人聊天是被监控的?”@一碗梦则大声疾呼大家不要跑题:“喂喂,这里的关键是QQ对聊天记录的监控吧?”@贝壳迪算是明白了:“原来QQ,短信,电话的聊天都是被监控的。以后短信要高雅,低俗会惹监听者笑话的。”@世界的末了也恍然大悟:“原来,我们每天的悄悄话都被监视着!”@裴裴七号的发言让人不寒而栗:“想想我们在跟亲朋好友聊天时,都有另外一双眼睛吃着薯片看着热闹……”@WINNIE凤凰涅磐则显然被吓到了:“我向毛主席保证,以后聊QQ绝不开玩笑!”

(来源:新浪微博、移动微博整理:魏荣华周娟)

QQ聊天欲抢劫被抓,抓人妥否?

南都深圳读本发起1634人参与数据截至1日21时

A消灭犯罪于萌芽,没什么不妥。

B聊天记录怎能当犯罪证据?不妥。

C如果抢劫麻醉这些是朋友间玩笑暗号咋办?

D法盲飘过。默默觉得QQ无隐私了。

E不用QQ不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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