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监管立法提速:备付金违规或被暂停
业界期盼已久的非金融机构备付金管理办法昨天开始征求意见。昨天,央行发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支付机构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备付金存管银行,而对于普遍关心的沉淀资金利息问题,央行已做出明确规定,部分利息归属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机构最多获90%利息
央行在此前出台的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
沉淀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但是沉淀资金趴在银行账上所产生的利息归谁?
“支付机构可将计提风险准备金后的备付金银行账户利息余额划转至其自有资金账户。”昨天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已经明确提出部分沉淀资金利息将归支付机构所有。
风险准备金是支付机构按季从所有备付金银行账户利息所得中结转的、专门用于弥补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等特定损失的资金。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支付机构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得低于其备付金银行账户利息所得的10%。这意味着,支付机构最多可获得这些利息的90%。
备付金出问题银行也担责
据了解,根据国际惯例,第三方支付服务中产生的利息都是归第三方支付企业所有,比如美国的PayPal,客户备付金产生的利息均为PayPal所有。
“沉淀资金利息问题一直是业界关心的问题,现在央行明确规定给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一预付卡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在申请文件中披露了其沉淀资金规模,据披露,截至2011年7月31日,该公司备付金余额为467112799.65元。按照目前0.5%的活期利率计算,该笔备付金日息为6398元。
根据此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支付机构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备付金存管银行,备付金银行对客户备付金有监督职责。在客户备付金发生损失时,支付机构与备付金银行应当分别承担责任。
违规或被处3万元罚款
对于备付金的管理规定,支付机构如有违规,央行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会被暂停部分或全部支付业务,直至注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
如果备付金的合作银行违规,将被处以1-3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暂停或终止办理客户备付金业务。
在首批支付牌照的正式发放后,商业银行对备付金存管行的暗战就已打响。目前,支付宝已宣布选择工行作为其备付金存管银行。
截至9月1日,共有197家第三方支付企业提交了牌照申请,但是目前获得牌照的企业仅有40家。 本报记者 苏曼丽
条文摘录
●支付机构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得低于其备付金银行账户利息所得的10%。
●支付机构可将计提风险准备金后的备付金银行账户利息余额划转至其自有资金账户。
●支付机构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备付金存管银行。
●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备付金,应当与支付机构的自有资金分户管理。
●支付机构存放在备付金存管银行的客户备付金不得低于其接受的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50%。
摘自《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背景
第三方支付监管立法提速
近期关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立法明显提速。10月28日,央行公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面规范预付卡的使用和管理。仅一个星期后,央行又发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至此,关于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业务的主要规章制度都已公布,我国的第三方支付行业由此进入监管时代。
根据艾瑞咨询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第三季度中国支付行业网上支付业务交易规模达到6197亿元,同比增长130.7%,环比增幅达到34.8%。蓬勃发展的第三方支付产业背后,也存在不少硬伤。盈利模式单一、支付费率价格战、资金监管缺陷等也为行业发展蒙上阴影。目前,中国第三方电子支付以靠向商户收取服务费方式作为主要盈利模式。
快钱CEO关国光曾表示,目前,第三方支付行业仍处于“微盈利”时代,同质化现象较严重,并出现了价格战等恶性竞争的态势,但这只是产业发展初级阶段的竞争手段。未来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仍在于创新,更多的是产品及服务的竞争。在“后牌照”时代,第三方支付行业将会出现三大显著变化:一是资本对于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投入将会加大;二是创新速度将会加快,有更多的企业将会参与到这个行业;三是未来将有非常多的高端人才加入。
也有专家指出,第三方支付驶入快车道,盈利模式仍是最大考验,从长远来看,从免费时代过渡到收费时代是第三方支付企业发展的一个必然,整个行业也将面临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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