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方向渐明 垄断如影随形
12月10日,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表示,国有企业改革在向两个方向集中,逐渐形成公益型国企与竞争性国企两种类型的国有企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资研究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被定位为公益型的国企经常没有履行其公益职能,竞争性国企又无法摆脱“垄断”的争议。12月10日,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表示,国有企业改革在向两个方向集中,逐渐形成公益型国企与竞争性国企两种类型的国有企业。
其中,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国企将向公益型国企方向改革。公益型国企除了上述行业的央企,还包括供气、污水处理、公共交通等方面的地方国企。
而剩下的央企基本为竞争性企业。则依托资本市场进行公众公司改革,“具体来讲,就是国资委近几年一直在推动的国有企业整体上市工作,我们判断竞争性国有大企业最终的体制模式很可能就是一个规范的公众公司,完全按照资本市场的要求和规则运作”。
邵宁坦承,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在继续推进和深化的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仍然很多。但是,“在当前已经达到的改革深度上,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前景已经非常清晰”。
guo wu yuan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明确要求,要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加快国有大型企业改革、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因此,今后的国企改革方向引人关注。
据本报记者了解,早在去年,国资委已确定国有企业朝公益型企业和竞争性企业改革的思路。
国资委这一改革思路基于国企改革现状。经过几年的改革和调整,我国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目前,中小企业层面基本没有国有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国有经济主要布局在大企业层面,因此,未来国企改革将是以国有大企业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按照国资委的改革思路,公益型国企又称功能性国企,主要分三类,第一类是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的供给,如供水、供电、供油、供气、公共交通等;第二类是重要资源的开发;第三类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企业,比如军工企业、大飞机等战略性产业。
邵宁介绍,公益型国企在经营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垄断因素,有些是寡头竞争,有些是独家经营。产品或者服务价格由GOV控制,企业自身并没有定价权。企业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经常会承受政策性亏损等。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