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ehom 发表于 2011 年 12 月 14 日 20:51:24

法官禁止男子在网上写前女友 下令删除博客

分手总是让人痛苦的,互联网向伤心而愤怒的一方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武器。明尼苏达男子Andrew John Arlotta和Ann MarieJohnson分手后,他的前女友从法庭获得了禁止骚扰她的限制令,因此心碎的他在互联网发泄了不满。

Arlotta创建了名叫Help Ann Johnson的博客,他透露Johnson喜好性和身体虐待,质疑她有心理健康问题。他还通过电子邮件,向Johnson的家人、朋友以及在摩根斯坦利工作的同事转发博客链接。

在被数字骚扰了一年之后,前女友向法庭寻求新的限制令。法庭作出裁决,John Arlotta违反了限制令,勒令在五十年内禁止他在互联网上联系Johnson或与Johnson有关系的第三方,禁止写可能对 Johnson安全或隐私有负面影响的内容,并下令他删除Help Ann Johnson的Blogspot博客。法官说,他前女友的免于骚扰权利高于他的言论自由权。法学教授Eric Goldman称,删除整个博客是极其罕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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