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石化被曝高息放贷 回应称分利律师指非法
四川中石化回应称借款系投资,收益是分利,不是计息新快报记者 刘虎 发自四川成都、达州
一位小开发商的维权,揭开了央企跟民企之间的隐秘资金交易。近日,新快报记者在四川调查发现,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涉嫌向一些民营房地产企业非法发放高利贷长达数年,且金额巨大。
借高利贷:让一家房地产公司“一夜易主”
揭开这道黑幕的是四川达州一家民营房地产公司,它因无法还债被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下属企业接管,直接戳开了隐蔽在地下长达5年的放贷黑幕。
1980年,四川达县金檀乡GOV成立了建筑施工队。1992年,它变身“达县金鑫房地产开发公司”,属集体企业。2006年,公司改制,企业名称变更为四川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股东为建筑施工队老员工刘明、夏德菊夫妇和刘的表哥王家云三人,刘明任执行董事。2007年5月,该公司注册资本增至800万元,刘明持股87.5%,夏德菊和王家云各持股6.25%。
为经营好公司,刘明等投入了自己的全部身家。不过,2008年8月28日,这家公司却发生了巨变!
是日,一个名叫黄波的“70后”以“零价格”受让了刘明等3位“50后”所持有的全部股权,并在达县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同时,法定代表人从刘明变成了黄波。
这个黄波,是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投资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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