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 发表于 2012 年 3 月 27 日 16:12:53

imo三条罪证指责腾讯 企业即时通讯硝烟四起

针对媒体质疑imo有炒作嫌疑,张翀睿表示,公开指责腾讯抄袭要求其道歉不是imo炒作行为,imo并不是火药桶一点就炸,是因为腾讯一系列不符合商业道德的行为,逼迫imo不得不做出这样一个艰难的决定。胡钢律师认为,如果说腾讯抄袭需要拿出充足的证据。

【IT商业新闻网讯】(记者 慕习 叶舟)腾讯,经常被称为全民公敌。一句网络流行语提到:“互联网创业者,无法回避的三个问题是:生,死,腾讯。”
而今,这句话被搬上讲台,引用这句话的是imo运营总裁张翀睿。3月26日下午,企业即时通讯软件厂商imo在北京召开发布会,要求腾讯向其道歉。针对媒体质疑imo有炒作嫌疑,张翀睿表示,公开指责腾讯抄袭要求其道歉不是imo炒作行为,imo并不是火药桶一点就炸,是因为腾讯一系列不符合商业道德的行为,逼迫imo不得不做出这样一个艰难的决定。
imo三条罪证直指腾讯企业QQ
在名为“腾讯,请道歉”的发布会现场,张翀睿向与会媒体列举了腾讯的三大罪证。
腾讯借百度推广劫持imo用户
2月16日左右,腾讯企业QQ购买了百度关键词“imo企业即时通讯”,恶意分流imo的自然用户。比如,用户在百度搜索imo企业即时通讯的时候,显示的结果却是企业QQ的官方链接,这给用户造成误导,认为企业QQ办公版就是imo。目前,imo已要求百度公司屏蔽了腾讯此类行为。

imo指责腾讯借百度推广劫持imo用户
IT法律专家、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赵占领告诉IT商业新闻网记者,imo没有注册为商标,别的企业使用它作为搜索关键词,不涉及商标侵权问题,但作为企业产品名称,如果被腾讯购买为关键词,那腾讯有可能涉及不正当竞争。
抄袭imo宣传文章和概念
张翀睿表示,腾讯企业QQ这个产品与imo有60%~70%的相像,但这次并不是指腾讯有关产品方面的做法,而是针对文章和概念方面的抄袭。
早在2010年,imo就提出帐号可统一管理、客户资源不流失、移动办公室等概念,而今年,腾讯公然引用这些概念,并在宣传时声称是首创,imo认为这是歪曲事实的行径。
易观国际分析师闫小佳告诉IT商业新闻网记者,在知识产权方面,互联网企业取证很难;另外,企业拷贝一些经营模式和创新思想也很难认定是否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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