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 发表于 2012 年 4 月 12 日 12:28:02

大智慧终端产品涉嫌抄袭 遭彭博索赔500万

雷同的键盘,同样是白色双屏幕的显示器,连使用软件的一些背景、操作方式等都与美国彭博公司的终端系统雷同,有网友感叹:“两者界面的相似度有点太过了,连命令都照人家抄袭。建议大智慧的工程师还是有点骨气。”

【IT商业新闻网综合】 (记者 付渑) 4月12日消息,雷同抄袭事件不仅限于智能手机业,甚至连证券终端产品也不能免俗。IT商业新闻网获悉,彭博(Bloomberg L.P.)公司起诉大智慧(601519.SH)侵犯特有装潢(彭博终端)的不正当竞争在上海市一中院开预备庭,双方分别作了证据陈述以及质证。
据第一财经日报描述,雷同的键盘,同样是白色双屏幕的显示器,连使用软件的一些背景、操作方式等都与美国彭博公司的终端系统雷同,有网友感叹:“两者界面的相似度有点太过了,连命令都照人家抄袭。建议大智慧的工程师还是有点骨气。”
而因为此事件,大智慧新品正遇到麻烦。
4月11日,彭博方面指称大智慧一款名为“大智慧投资家”的终端产品与其特有装潢具有相似性,构成不正当竞争,提出标的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的诉讼。
不过,大智慧董事长张长虹回应称, “大智慧投资家”是公司2010年研发的新品,目前销量并不是特别高。
据彭博提供的资料显示,大智慧产品在软件及硬件上,都模仿了彭博终端。两种终端机器的主要配置,都是一个“双屏”显示器和一个键盘。但大智慧代理律师则称,显示器都是电子企业生产的标准配置,并没有什么特别。因“大智慧投资家”在彩色键盘、双屏幕以及软件操作界面等方面,与彭博终端产品相似度很高,会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存在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特有装潢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为了验证彭博这一“知名产品”受到了影响,该公司的代理律师列举了大量证据,如彭博在中国及国际上的知名度、彭博通讯社及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彭博进入中国所做的宣传活动等。彭博方面举证的案卷超过三十册,其中一部分塞满了一个中型的旅行箱,另一部分则堆在了庭审席位上,若它们都放在一起,足足有一个普通成人的高度。
但是,被告方的代理律师则表示,原告的大部分证据与本案争议焦点关联度不大或无关联,“原告的证据只能证明彭博很出名,但不能证明他们的终端软、硬件知名度很高。也不能证明彭博终端机的装潢是其特有的。”
有媒体揭示双方诉讼背景称,作为金融信息服务业的龙头,彭博在2009年时的销售收入就已超过了60亿美元。该公司由现任纽约市市长迈克尔·布隆伯格创立,具有31年历史。
2011年,全球金融信息服务业收入为250亿美元,彭博以30.4%的市场份额领先于汤森路透,位居世界第一。但同样是2011年,大智慧的营收为3.61亿元人民币。
大智慧一位内部人士也坦陈,彭博公司与大智慧虽然存在竞争关系,但两者确实不在一个重量级上。大智慧代理律师也表示:“彭博公司每个月的收费都在几万元人民币,属于高端产品。”记者查询后发现,目前“大智慧投资家”这款产品的年收费定价为6.8万元人民币。
而大智慧代理律师也称,估计彭博公司起诉大智慧的原因之一在于,其希望在中国市场能有更多的用户群。彭博方面提供的数据称,其在中国有3500个客户。而据相关公开消息,彭博现有31.3万个终端客户,而采用其一种最新的金融信息服务终端“彭博NEXT”的用户也达到了10万个以上。因而,其在中国的3500位客户显然是占公司总客户量偏少的。如果不能在中国大力开疆辟土,拿到更多的客户群并提供财经资讯服务,那么彭博也只能继续守着海外市场,眼看着大智慧在中国顺风顺水。大智慧自己提供的数据称,其现在是国内最大的金融信息服务商。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下列不正当竞争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其中第二项“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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