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kiss 发表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 22:11:48

每日话题:网络购物七日内可反悔 后悔权首入消法

4月24日消息,备受关注的消费者“后悔权”将写入法律。昨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据了解,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近20年来的首次修改。  相对于在实体店购物而言,在网上购物的维权难度更大。在网上购物不容易分辨出物品的真是情况,有可能存在夸大其词的情况。给广大网民朋友带来不便。此次消法修正案草案引进了“后悔权”,拟订了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等渠道购物时,可享受七天内退货的权利,并规定当网络交易平台上的销售者、服务者不再利用该平台时,消费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这让网购变得更加放心了!
http://www.admin5.com/upimg/allimg/130424/202176-1304241A219131.jpg  业内人士认为,在大型B2C电商普遍做到“7日退”的同时,占据网购市场大半份额的C2C电商的卖家却因为利润微薄而难以推行。在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部副主任赵萍看来,在退货运费险推广后,C2C企业实施7日内无理由退货也不难,“有时候网购商品到货后不满意,退换却要自己支付邮费,这常常会让网购族堵心,目前一些电商推行退货险,即消费者在网购时花很少的钱购买一份保险,如果要退货,保险公司就会承担这笔运费”。赵萍同时认为,7日无理由退货不应包括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等特殊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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