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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R. V _: c! R) S8 g/ y 3月6日,房山区万科长阳半岛项目开盘,本期共计100余套房屋。由于新政实施,项目明显没有前段时间火爆。 本报记者 周晓东 摄
1 B8 h0 A( I( Q; W% F6 j+ D 本报讯 2月17日零时之后网签的住房交易,需执行限购政策;2月17日之前进行网签的交易,发现合同内容错误需要修改的,如果要变更购房人,需按照新政策审核购房资格,其他情况则不需要审核。拆迁安置房将计入家庭已拥有住房。( ?+ X, i! D9 |4 u: n0 T) t& j( ~
记者昨日从部分区县的房管部门了解到,市住建委已制定并下发了北京楼市调控新政的执行细则,各区县都已开始按照该细则办理具体业务。( S C* s6 w3 i1 n+ a0 v! I" A+ R
2月17日零时后网签的均执行限购政策
/ [0 v- [" U/ Z# ] 上个月北京出台了房地产调控“京十五条”,宣布从2月17日起开始执行新的限购政策。
( s' b. A/ ]5 V$ b5 r p& i 已经拥有两套住房的北京本地户籍家庭,不能再新购买住房;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外地人,也不能再购买住房;在北京没有住房的外地人,如果要购买住房,必须提供在京累计5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
1 D6 G& Q& W2 Y: D 此次市住建委下发的执行细则,是对“京十五条”在具体执行操作过程中的细节规定。细则称,凡是在2011年2月17日零时后进行网上签约的住房交易,均应当执行新的限购政策。
2 d. a o$ m' W% G4 A 据了解,2月18日至24日,北京的购房网签暂停。但在2月17日,还有部分区县进行了少量的网签。这意味着,这部分网签依然需要进行购房人资格的审核。9 n0 p8 Y. t* p/ }( O+ P/ `
同时,细则还确定,在2月17日之前进行网签、发现合同内容错误需要重新更正网签的,除了变更购房人需要进行限购资格审核外,其他情形不必进行限购政策资格审核。
8 D {- u9 \! U. Q& \+ e 房改房也计入家庭已有住房数量
) W& q3 e5 A4 M' }1 e 细则中规定,拆迁安置住房由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确定购买人,并报市住建委备案后直接进行网签,网签后计入已拥有住房数量。这意味着,已经获得了一套拆迁安置房的家庭,还可以新购买一套住房;而如果加上拆迁安置房,家中已有两套住房的,则无法再新购住房。
8 ~$ R" m' L, w, _* o0 Z5 i+ X 据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介绍,北京的限购政策中,认定的是家庭已拥有的住房数量,那么只要是拥有产权的住房,都会计算为家庭已有住房,不但包括商品房,也包括房改房、拆迁安置房、有产权的保障房等。
' a* K7 I3 Y. E6 i 那么北京户籍家庭如果在获得拆迁安置房时,家中已有两套住房了,此时是否会因为限购而不能获得拆迁安置房呢?对此,陈志表示,这是不会的。拆迁安置房是在拆迁过程中进行的补偿,拆迁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两种,安置房为实物补偿。被拆迁家庭并非是主动去购买新房,而是被动的因拆迁而获得补偿,因此即使家中已拥有两套住房,仍然不影响获得拆迁安置房。
- k+ v0 i6 h: h* j$ b7 L 陈志表示,此次出台的执行细则并没有新的调控措施,只是对“京十五条”在具体执行操作时的细节规定,这将使北京的调控政策在细节上更加完善。5 u/ T9 {; d* y3 R' B
细则问答
v8 ?7 ~; l6 W( i 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不限购”
" A+ d6 Y3 |/ z# L5 G2 R 问:非京籍家庭,是否需要夫妻双方都有连续5年社保或纳税?, H9 c: o, k) e' U9 H
答: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需要同时具备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符合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二选一)条件的,视为该家庭符合购房条件。
6 B1 o1 u# K. C9 m- [3 Y! E" D 问:集体户籍在购房中是否视为北京本市户籍?
9 F3 y$ A/ O5 ], I' o6 \ 答:北京市单位集体户口是本市户籍的一种形式。非本市户籍人口因就学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不能作为本市户籍人员购房。毕业后,取得本市户籍或未取得本市户籍、但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可按限购政策购买住房。: \) c5 g3 p( c' Q+ V' }# l
问:外籍人士购房是否执行限购?5 [1 X9 l$ q' N9 v2 F1 c
答:外籍个人购房仍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执行。根据该《通知》,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 ] w4 b8 {( R t6 s: ?
问:继承住房是否执行限购政策?% Q( a/ K) S/ i
答:通过司法判决、继承等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这意味着,可以不执行限购政策。' g) v* g0 @! ?
问:非京籍家庭是否符合纳税、社保条件如何认定?2 y4 d8 `2 T; j* P
答:非本市户籍家庭是否符合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纳税缴纳标准,由市人力社保、地税部门认定。购房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相关人力社保或地税部门提出。1 o7 ?. Z9 B, A) |! {7 @
本组稿件采写/本报记者 马力7 [1 u% M* q8 W) p2 J
案说新政
! R/ x) w) u, ^% Z 案例1. [/ W9 \4 n2 L E" t
是否属于住宅要看“规划用途”
' I% c% D, \0 \/ q- {" O 王先生看中了南四环附近一座商务大厦中的一个单位,由于认为这是商业项目,所以就没有着急过户。但在北京新政实施后,王先生在购买该房时被通知,这套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而使用用途为商业。
' i; P+ n, d7 _1 d& ~' h* l “京十五条”中规定,限购的是住宅,非住宅的商业地产等不在限购范围内。按照此次出台的执行细则,限购房屋范围为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其他住房和规划用途为非住宅的房屋不属于限购范围。
# D. o& M; R/ k7 k' p! y1 n “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明确的是‘规划用途为非住宅的房屋’,因此在购房时,一定要先调查清楚该项目的规划用途是否是住宅。”陈志说,一般在一块土地出让时,就已经确定了该地块的规划用途。/ e( |- p- \) H, p6 a' z
案例2
2 k3 N2 U0 L6 r# B: g, f0 b 非同一家庭共有一房各计一套
" a5 ?1 b. j1 R; t- ~. M 刘先生多年前获得了单位分房,但这套房是他与另一个人共有的。在北京的限购新政出台后,他想知道自己名下算不算有一套住房。
8 x. Q5 W. s# D+ o N 此次出台的执行细则中明确,非同一家庭的两名及以上个人共同拥有一套住房产权,各计一套已拥有住房。共有产权人相互之间转让共有住房产权的,不需要进行购房资格审核。
$ o1 ?( b- Z0 ]# r 陈志表示,非同一家庭共有一套住房产权,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早些年的单位房改,一些单位将住房分给员工,但有时会出现将一套房分给两个员工,比如一人一间,共用厨房和卫生间,“这样的情况在北京并不多。”
. H7 M( T; k; v& c2 P8 T(编辑:S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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